(一)机关职能:洛阳市孟津区文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和文物利用发展规划,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和社会文物管理。
3.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
4.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及其预备名录的保护管理。
5.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规划建设;负责全区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建设。
6.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对外合作与交流。
7.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以及涉案文物的鉴定;负责工业遗产、线型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
8.负责全区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查处文物盗窃、破坏、盗掘、走私等案件,依法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9.负责编制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管理。
11.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孟津区文物局属正科级行政机关,行政编制11名。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文物股(行政审批股)、文物安全保卫股。下辖事业单位3个:孟津区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汉光武帝原陵保护中心、龙马负图寺保护中心。
(三)办公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文博艺术中心博物馆四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五)联系方式:0379-67912899
(六)机构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朱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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