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区信访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推动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

(二)受理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网络信访事项;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做好信访案件的登记、呈阅、交办、转办、催办、回告、复信、检查、督查工作,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发现事实不清或处理不当的,责成承办单位限期复查纠正。

(七)负责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建立突发事件预警评估机制,随时处理突发性信访事项。

(八)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十)承担洛阳市孟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一)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对征集到的涉及重大事项、具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报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推动人民建议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督查复查股

(三)接访股

(四)网信股

(五)办信股

三、负责人姓名:辛俊波

四、联系电话:0379-67912266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孟津区桂花大道347号

七、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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