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组织协调统计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区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政务信息、文秘档案、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统计教育、统计专业人员上岗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和本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群团、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制定全区统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核算统计股。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管理宏观统计数据,编辑出版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报告。负责全区乡镇(街道)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工作及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单位名录库、统计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统计调查数据的计算机处理、统计信息自动化传输,负责管理统计调查数据资源、统计调查数据处理;指导各镇(街道、功能区)、各系统的统计数据网络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第一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含林牧副渔业)和农户及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数据,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第二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等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第三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商贸业(含物资供销、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旅游业、人口、劳动就业、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内资、外资和旅游、人口、劳动力就业、科技发展、服务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六)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能源消耗调查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七)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人姓名:邢金瑞
四、联系电话:0379-67937988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孟津区桂花大道351号
七、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孟津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