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区基层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服务工作。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区电视剧创作生产、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生产。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旅游惠民工程实施。承担全区文化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和扩大全区文化旅游消费,指导文旅产品的开发生产。

(八)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九)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盗窃、破坏、盗掘、走私等案件,依法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扩大区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入境游工作开展。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三)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和社会文物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全区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规划建设;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建设。

(十六)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以及涉案文物的鉴定;负责工业遗产、线型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

(十七)负责编制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对各级划拨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进行监管使用。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文化股

(三)文物股

(四)旅游广电股

(五)市场管理股

三、政务公开机构:

联系人:王正文

四、联系电话:0379-67912727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孟津区文博中心博物馆四楼

七、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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