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工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指导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二)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给予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五)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六)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参与拟订新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区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区民爆器材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九)推动实施全区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协调解决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协调落实改制企业职工低保、医保等政策待遇;协调解决局属国有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负责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维持信访稳定。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统筹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牵头建立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监测统计、评估评价体系,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

(十三)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十四)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组织民营企业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十五)负责制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

(十六)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做法,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组织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十七)组织全区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区委、区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八)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使用建议,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

(十九)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承担全区盐业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一)配合做好金融领域相关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工业发展规划股(盐业管理办公室)

(三)运行监测协调股

(四)信息产业化股

(五)企业服务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

(六)金融股

(七)综合股

(八)信访改制办

三、负责人姓名:雷建华

四、联系电话:0379-66935729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孟津区文博艺术中心规划馆3楼

七、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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