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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机构(16个)

(一)政工室

负责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建设、工资待遇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策划组织重大社会宣传活动;负责公安新闻发布工作;掌握涉警舆情动态,并进行分析研判,拟订舆情预警和应对对策。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警务保障室

执行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组织拟订装备、经费需求和管理制度,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安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编制、管理全局经费的预决算;承担局机关事务管理有关工作。

(三)信访室

研究掌握公安信访工作动向,负责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

(四)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区反恐怖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掌握全区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统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或者协调、督办工作。

(五)督察大队

负责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威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六)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区反恐情报中心)

掌握全区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作对策;组织、实施全区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事件的侦察、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全区政治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专项工作。

(八)治安管理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区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和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检查站建设以及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负责全区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民用无人机治安管理和重大活动、重要安保任务无人机防控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因私出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孟津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涉外刑事案件有关的组织协调、犯罪情报搜集等工作;承担境外缉捕相关工作。

(九)特巡警大队

负责特巡警工作,开展特巡警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案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开展公共秩序管理,以及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治安保卫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刑事侦查大队(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实施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拟订刑事技术和警犬技术工作发展规划,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承担全区公安司法鉴定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牵头协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牵头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开展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负责区域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打击等工作。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管理、实施互联网技术侦察手段;承办设立网络侦察手段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技术侦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工作;承担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工作。

(十三)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相关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法律文书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分局授权办理的其他执法工作和法律事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及应用工作。

(十四)禁毒大队

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和毒品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组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科技信息化大队

拟订全区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组织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视频监控建设;负责全区公安科技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局日常通信勤务保障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党群以及纪律监督等工作承办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公安机关主题教育;掌握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并提出加强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负责人姓名:范进通

四、联系电话:0379-63137512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河图路与永平路交叉口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