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区基层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服务工作。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区电视剧创作生产、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生产。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旅游惠民工程实施。承担全区文化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和扩大全区文化旅游消费,指导文旅产品的开发生产。
(八)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九)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扩大区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入境游工作开展。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三)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本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财务、固定资产、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级考核)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等工作。
(二)文化股
拟定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艺术创作和生产;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旅游广电股
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旅游;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区研学游的工作开展。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等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四)市场管理股
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消防和安全生产;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的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
三、负责人姓名:王晓燕
四、联系电话:0379-67912727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孟津区文博中心博物馆四楼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