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要求;拟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参与拟订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捐赠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贫困幼儿、中小学生的资助工作;负责生源地大学助学贷款。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督促落实中等和初等教育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
(六)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八)组织实施全区中、高招工作;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制定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教育体育社团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区属各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全区的体育工作,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十六)组织制定全区体育竞赛制度、计划;按上级要求参加省级、市级重大体育比赛,组织举办区运会及全区性体育比赛。
(十七)拟订全区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体育市场管理,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体育社团。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事项的督办与反馈。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职称评聘、教师招聘、考核奖惩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教体系统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及财务审计等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与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课程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负责学籍管理、招生及特殊教育工作。
(五)职业成人教育股: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与综合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业务管理与质量评估。
(六)教育督导室(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镇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评估;负责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及督学队伍建设。
(七)体育卫生艺术股: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生体质监测、体育竞赛、艺术活动;指导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校园建设。
(八)安全稳定办: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处理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
(九)督察审计股: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对财务收支、经济责任、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
(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规范培训行为,牵头查处违规办学行为,防范化解风险。
三、负责人姓名:许光涛
四、联系电话:0379-67921285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桂花大道与英才路交叉口西北角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