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应调整意见。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及价格认定等,参与拟定全区财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报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十一)健全完善全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跟踪研判全区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等经济调控目标和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
负责发布产业政策、政策性项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商务性项目、农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基础产业等工作。
(四)项目管理股
负责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提出措施和建议;承担项目库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
(六)节能监察股
负责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区能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管理;承担节能工作监督检查。
(七)服务业发展股
负责拟定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特色商业区及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八)物价管理股
负责监测全区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研究制定和适时出台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相关措施;负责价格调控、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等工作。
(九)优化营商环境管理股
负责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十)信用体系建设股
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十一)经济运行股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
(十二)工业股
负责协调推进绿色石化先进材料产业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企业中长期贷款及科技金融项目申报等工作。
(十三)审批股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根据上级下发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
三、负责人姓名:雷建华
四、联系电话:0379-67912555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洛阳市孟津区王城大道与黄河大道交叉口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