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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局

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中央、省、市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工作。

(六)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以及其他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区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中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区管公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的绿化彩化工作。

(十二)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养护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管理;纳入政府PPP项目或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配套绿化工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建成后PPP项目按合同约定移交区城市管理局,其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区城市管理局。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的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区城市管理局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对涉嫌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查处。

3.与规划、建设以及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管理、水利等部门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职责分工。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其他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技术强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城市规划核实、专业技术鉴定、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核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事项移交、行政处罚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落实等;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行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应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管理建议。

4.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管,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对外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催办、督办与办理件的审核反馈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和计划生育、节能减排等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信息发布和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项。

(二)人事计财股: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劳资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具体办理局机关经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会计决算和报表工作;负责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定经费预算工作;组织财务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城区的市政设施、公用事业行业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参与编制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会同区财政部门编制拟订城区环卫经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办局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普法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排查、化解和消除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不稳定因素;负责办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本单位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其他工作。

(四)综合业务股。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负责区管公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办理区政府110联动交办事项;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人姓名:王国梁

四、联系电话:0379-67916566

五、邮政编码:471100

六、办公地址:孟津区桂花大道西段河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6楼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