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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津区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八大队在孟津区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6225日至202633日,202634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地点

方向

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川大道吕庙村路口

南向北

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北向南

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三川大道大里王村路口

南向北

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凤鸣路王城大道辅道路口

东向西

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王城大道连霍高速洛阳站南105m辅道1

南向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定远大道会盟大道口北

北向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会小路汉陵路口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会盟大道文昌路口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路通大道建业路口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路通大道阿新大道口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河图路王城大道口西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桂花大道政府路口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G310国道762公里200米麻屯段西北抓拍球机


不按规定停车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八大队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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