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孟津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讲课答辩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课答辩范围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25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区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的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
二、讲课答辩时间
2025年12月6日(周六)上午9:00,下午14:00。具体时间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查询或以各学校通知为准。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12月6日上午7:10前在第一区直中学门口集合;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中午12:20前在第一区直中学门口集合。凡上午7:35,下午12:55点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讲课答辩地点
孟津区第一区直中学附属小学(会盟路中段,第一区直中学南院)
四、讲课答辩流程
1.计算机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本人签字确认。
2.按照讲课答辩顺序,计算机随机抽取讲课内容。
3.备课20分钟,提供专用备课纸。
4.进入试讲室,将空白教材交给评委,登上讲台后,按评委指示开始讲课答辩(考生上台只允许携带备课纸)。
5.讲课答辩结束后,携带好个人物品径直离开考点。
五、评价方式
(一)讲课答辩
本次评审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甄别考生是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评价考生教学水平及专业知识能力是否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基本要求,按学科、学段分类实施。
1.讲课内容及要求
参评人员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讲课题目,题目源自申报人提供的所申报学科循环教学中任选一学年教材(高中为全部必修课本,初中为全部课本,小学、幼教为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小学体育和综合实践学科需自备教材),不含综合性学习及选修内容。备课需自备无标记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讲课包含现场讲课和专业陈述两部分,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两种模式:教师为“现场讲课+课后反思”,教研员为“现场讲课+观课评课”。现场讲课时长10分钟,最后2分钟提醒;专业陈述时长3分钟,结束前不提醒。
2.答辩内容及要求
答辩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及学科专业相关知识掌握情况。采用“通用性问题+评委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内容涵盖讲课延伸提问、教育教学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理解应用、育人实践与反思能力、教育理念与专业发展认知等方面。答辩(含通用题目)时长5分钟,最后2分钟提醒。
(二)相关要求
1.现场讲课。讲课内容原则上应围绕相应学段、学科教材的第2课时展开课堂教学,或者讲授能体现教学深度的核心课时。此要求主要适用于小学中高年级和初高中学段,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可酌情处理。
2.专业陈述。教师陈述内容应体现课后反思与教学改进能力;教研人员陈述内容可结合学科教研实践进行专业评课或案例分析,突出教学研究与专业引领能力;各类岗位人员的讲课答辩均应体现其教育教学专业能力、实践素养和岗位实绩。
(三)成绩有效期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成绩2年内有效,下一年度评审可免于参加讲课答辩。
六、注意事项
1.第一区直中学门口车辆即停即走,校园内、外不提供停车位,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2.考生认真核实参加讲课答辩的时间,区分上、下午。
3.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讲课答辩通知书,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
4.讲课答辩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进入试讲室讲课答辩外,其他情况均需佩戴。因考生个人方面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讲课答辩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可自备符合规定的教材和教具,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禁止带入试讲室。
6.考生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讲课答辩时间到,应立即停止讲答。
7.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讲课70分,答辩30分。所在考场计算出的平均分为考生原始成绩。
8.按照省、市统一要求,今年开始,不再当场公布成绩,讲课、答辩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答辩室,并要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径直离开考点。
9.考生违反应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孟津区2025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讲课答辩面试人员信息表
孟津区2025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时间安排表.xlsx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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