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推动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经审定,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卫生健康委5个部门的32项政务服务事项因场地限制或涉密原因,不宜进驻区政务大厅,按照负面清单动态调整要求,纳入《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
附件:《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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