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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区2025年度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5-10-20 来源:孟津区教育体育局

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区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全覆盖,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目前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学前教育阶段

●幼儿保教费:对脱贫享受政策及脱贫不稳定风险未消除家庭中正接受学前教育的3岁至6岁儿童,按每年生均600元发放保教费。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发证的民办幼儿园开始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

●生活补助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每年生均800元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费、免教科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对脱贫享受政策及脱贫不稳定风险未消除家庭的小学生,初中生(在农村小学、初中就读,已享受免费营养餐的学生除外),发放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年8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在此基础上,继续对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年生均250元标准增加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费和住宿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及脱贫不稳定风险未消除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均免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免学费:免除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并且拥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费,民办学校按同等性质公办学校标准免除。

●国家助学金: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全体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15%的比例核定),按生均每年不低于2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高等教育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脱贫享受政策及脱贫不稳定对象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

●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向原毕业高中申请该项资助,考入省内高校的资助标准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

 

 

洛阳市孟津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202510


(撰稿:张卫国 审核:刘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