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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区审计局三举措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区审计局


孟津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加强对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管,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效,推动中介机构不断提高审计服务质量

一是制度先行约束。制定《孟津区审计局委托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从中介机构选取、使用与监督、计费结算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规范使用社会服务参与审计工作行为。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审前签订《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承诺书》、《廉洁协议》,发现有违反廉政纪律的,不予支付委托费,取消参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并根据情节轻重者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审计重点环节的把控,做好基础工作。中介机构要选派符合资质、数量要求的业务骨干组成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项目。


(撰稿:王洋洋 审核:朱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