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区水利局就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1.2采购内容: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1.3预算控制金额:176364.00元;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5设计周期:实施方案全过程;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

3.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孟津区水利局水保股;

3.3 其他事项: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加盖公章;

3.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孟津区水利局五楼西会议室

五、监督单位

孟津区水利局纪检监察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孟津区水利局

地 址:孟津区城关镇桂花中路30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7917927。

(撰稿:谢晓红 审核:梅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