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区水利局就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1.2采购内容:孟津区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1.3预算控制金额:176364.00元;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5设计周期:实施方案全过程;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设计公司资格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5.近三年来有过类似水利实施方案经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

3.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孟津区水利局水保股;

3.3 其他事项: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持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的中级勘察设计资格证件及水利工程建设设计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孟津区水利局五楼西会议室

五、监督单位

孟津区水利局人事财务审计股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孟津区水利局

地    址:孟津区城关镇桂花中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67912233

(撰稿:谢晓红 审核:梅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