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关于对洛阳中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0吨USP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9-67921226  67912355  传 真:0379-67926106   
通讯地址:孟津区朝阳大道与河图路交叉口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便民中心街道四楼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区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洛阳中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0吨USP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华阳洛阳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1)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   1 根 15m高排气筒;搅拌、合成工序废气及原料、成品储罐呼吸废    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罐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危废间整体负压
抽风,废气经收集进入1 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华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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