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9-67921226 67912355 传 真:0379-67926106 通讯地址:孟津区朝阳大道与河图路交叉口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便民中心街道四楼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区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 |
1 | 洛阳金昂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 年产3万件拖拉机零部件项目 | 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空港片区) | 河南国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切割、焊接、喷砂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喷塑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切割、焊接、喷砂工序除尘器排气筒合并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麻屯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取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