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9-67921226 67912355 传 真:0379-67926106 通讯地址:孟津区朝阳大道与河图路交叉口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便民中心街道四楼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区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 |
1 | 洛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济源市化工园区-洛阳市吉利区氢气管道百万吨乙烯及配套工程段迁改项目 | 孟津区孟津区先进制造开发区(石化片区)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仅涉及部分管段迁改工程,项目的管输能力不变、站场等建设内容不变。 | (1)废水。试压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农灌、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区占地范围内设置围挡,严格落实“七个100%”;站场清管作业、设备检修的氢气排放通过管道分别进入河南金江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火炬系统燃烧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清管及设备检修废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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