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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区政策优化调整到位,全力做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

发布时间:2023-06-30 来源:区民政局

为切实保障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2023年以来,孟津区一是认真执行低保、特困审核权限下放政策,先后将特困供养、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权限按程序委托下放至镇(街道),简化了低保和特困工作的办理流程,使我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更加便捷。

二是做好城乡低保边缘人口认定相关工作,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标准1.5倍的低保边缘人口群体及时建立档案,及时录入系统,对纳入低保边缘人口群体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三是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扣除其务工成本后家庭经济状况产生明显好转的,6个月“渐退期”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退出低保范围,做到“应退必退”。

上半年,全区共为825户、989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241.1303万元,为全区4559户、599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996.251万元;为全区1707户、1755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集中供养补贴200.21万元,分散供养补贴613.14万元。


(撰稿:杨戬 审核:侯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