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调增幅度
(一)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由一类400元、二类210、三类180元提高到一类420元、二类220元、三类190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
(二)提标时间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提高和资金补发工作。
(撰稿:张利娜 审核:侯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