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引领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强能力、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以“一加强、两围绕、三聚焦”为重点,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明责与担责、履责与尽责的能力,使民政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提高民政服务质量。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灵活运用“五种学习方式”,推动个人自学经常化、集中培训系统化、会前学习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推动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牢固树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思想观念,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三是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保持良好的民政人形象。
二、围绕重点工作,围绕能力提升,增强服务能力。一是围绕区委聚焦做好产业转型、城镇提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治黄兴黄、改革创新、民生改善、党的建设“八篇文章”,二是围绕区委提出的提升五种能力、锻造四种作风,紧扣区委“一五八”总体思路,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激励和引导民政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副中心城市贡献民政力量。
三、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民生兜底保障。把民生兜底保障作为最大的民心,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保持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扎实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一是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工作。目前,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6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90元/人月,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城市特困人员80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507元/人月。2022年以来,发放城乡低保金590万余元,惠及7000余名群众;发放特困供养金260余万元,惠及1808名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8万余元,惠及40余名群众,同时严格规范城乡低保审批程序,认真审查城乡低保资格,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06人、20余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655人、28万余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人,寻亲成功6人。二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审核认定孤儿2名,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24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1.25万元。
四、聚焦普惠、智慧养老服务,移风易俗等民政重点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采取“一申请二评估三建设”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经完成765户的改造。二是对已经进行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60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采取上门巡防、上门服务、24小时信息化服务的方式,为老人建立基础照护档案,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根据老人需求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等范围内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已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300余人次,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入网人数达到7.8万人。三是持续做好移风易俗政策宣传工作,努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推进力度,持续抓好公益性安葬设施经营专项整治,大力整治殡葬乱像,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截至目前,已建设公益性公墓9个,惠及300余名群众。
五、聚焦城乡社区建设,推动村(居)民自治发展。一是以“三清两建”为抓手,以深入开展“双治理”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全区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重点培育包含“一约五会”(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孝善理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在内的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完善以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乡贤五老等为主要代表的村民理事会,实现以自然村为单位全覆盖。三是建立以农村“四议两公开”和城市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为主、其他协商形式为辅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建立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各种议事制度,不断提升民主决策水平,把农村自治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明确每月5日为“全区村(居)务公开日”,通过“线上+线下”双公开工作方法,真正实现全区村级事务的“大公开”。
(撰稿:赵贺龙 审核:张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