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关于《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情况说明

 

我局牵头草拟的《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程序,就重点扩大范围内的群众、企业等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27日通过孟津区政府网站进行了不少于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公示,通过公示,社会各界对该实施方案未提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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