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区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召开了“洛阳市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听证人、参加人、旁听人员等组成。听证人4名,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组成;听证会参加人2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组成。另外还有4名旁听人员。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出席了听证会,符合“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时举行”的规定。
本次听证会的两个调价方案是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教体局按照政策规定,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
方案一:学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生每期上调500元(333%),达到650元/生/期;
方案二:学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生每期上调450元(300%),达到600元/生/期;
听证会参加人围绕着听证方案,从各自所处阶层、生活体验、调查研究、理论思考等不同角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整个过程中,发言人有观点陈述、有理性分析、有事实说明、有意愿表达,比较全面深入地对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对完善调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于如何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服务水平、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总体来看,20名听证会参加人都同意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20人全部支持方案二:学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生每期上调450元(300%),达到600元/生/期。
三、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针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采纳听证会参加人关于加强教育资金监管,控制成本支出的建议。
理由:财政和教育部门将共同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和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中学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是建立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公开、透明,促进我区高中教育能够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二)采纳听证会参加人关于建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高中办学质量的建议。
理由:孟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原则,2021年秋季我区二所高中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年80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1200元。2024年春季开始孟津区第一高级中学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800元。
(三)采纳听证会参加人关于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的建议。
理由: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学费调整影响正常就学,我区将严格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根据《河南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20〕35号),对于助学金还不足以覆盖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校要从学费等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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