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5-13 来源: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4528日上午930分。

地点:孟津区新明扬国际大酒店6楼会议室。

二、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为促进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监审等情况,拟对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提出以下方案:

方案一: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50元;

方案二: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00元;

学费标准调整从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三、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详见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栏>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报告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

(一)听证人名单(4名)

王小可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习红梅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洪波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股股长

韦玉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0名)

1.消费者11

郭武晖   中医院职工

张万斌   职教中心校长

周晓锋   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

吕小丽   学生家长

许宁波   民政局干部  

王智辉   学生家长

周长乐   退休教师

庄利果   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

谢元静   移动公司职工

潘现周   群众代表

郭延辉   第二高级中学教师

2.经营者2

魏玉堂   第一高级中学校长

吕振伟   第二高级中学校长

3.专家1

贾晓瑞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

张建伟   区人大代表

朱振峰   区政协委员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

雷  萍   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股长

雷玲翡   财政局教科文股干部

张允筹   司法局法制审核股股长

张献忠   消协秘书长

(三)旁听人员名单(4名)

郭新娟   群众代表

蔡建利   孟津宾馆职工

张  峰   个体经营者

乔先锋   学生家长

 

联 系 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928008

邮     箱:wjjsfg@126.com

 

 

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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