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45月底召开洛阳市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洛阳市孟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0名,包括: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4名。

(二)人员条件

1.孟津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等)。

(三)报名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由发展改革委区消费者协会从报名者中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2024429日至59日(双休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8:00到孟津区行政服务大厅发展改革委窗口报名。

报名地点:孟津区定鼎大道与河图路交叉口东南角。

2.经营者、政府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区消费者协会等参加人由发展改革委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或聘请。

3.报名表可以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者请确认报名信息和提交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设5名。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展改革委。有意参加者可在2024429日至59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107室,联系电话:0379-67928008)报名。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107室,联系电话:0379-67928008)报名。

五、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听证会参加人需提前研究相关材料,客观公正表达意愿;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配合听证主办方开展工作;

(四)听证方案要点及有关材料,听证会时间、地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发展改革委>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告。

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我委设置了邮箱(wjjsfg@126.com),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928008  

 

 

 

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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