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小浪底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小浪底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小浪底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话:0379-67821188。
在主动公开方面,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小浪底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3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数量214条;法规公文类信息1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6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以来,2020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2020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全镇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措施,明确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通过中国孟津网、孟津政府网小浪底板块、诗画小浪底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搜狐号、一点号、企鹅号、百家号5个自媒体号和镇大厅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栏,公布镇村干部职责、联系电话、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宣传便民服务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三)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小浪底镇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村低保和五保、退伍军人优抚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通过网站、会议、公开栏、公开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二是围绕村务抓公开。始终围绕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作文章,不断开拓创新。各村在交通要道、集居点设立一个固定的永久性村务公开栏,全镇共28个村,共设立28个公开栏,重点狠抓了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村低保、五保评议公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村干部责任分工及联系电话公开,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标准公开,重点村务活动公开。
(四)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务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富有成效。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实现公开的常恋化、规范化。信息化。继续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放管服”改革信息等方面的公开,推进“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围时,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徽信等载体发布信息,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七)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扩大督促检查范围,不定期对各村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3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 | 8 | |||
行政强制 | 1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薄弱,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方面存在一定差距。2021年,小浪底镇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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