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强化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25项)
局党组作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局领导班子对全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 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要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 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6. 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7.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标准和事业为上的导向树起来,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从中心工作、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选拔干部。每年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8.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强化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推进中层干部能上能下调整。坚决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9. 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加强组织领导。
10. 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党支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作风建设。
11.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公仆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矛盾排查化解等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2. 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实施办法及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分工方案》,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局落地生根。
13. 强化宗旨意识。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一心为民、艰苦奋斗,守土有责、敢于担当。
(七)建设廉洁政治。
14.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突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5.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和纪检组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16.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和落实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
17.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每年向县委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18.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党组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九)加强组织领导。
19. 定期汇报总结。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1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按时向县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每年至少向县委全会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20. 筑牢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明确党组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股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向县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21. 健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党支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22. 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23. 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4. 科学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做好制度废改立释工作,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5. 健全考评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和职责,将党建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8 项)
党组书记是全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 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党支部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 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4.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 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6.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组其他成员监督。
7.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8. 带头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9. 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10. 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季度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1.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组其他成员及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12. 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党组其他成员及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3. 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向被检查党支部提出工作要求。对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或及时向县委报告。
14. 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5. 发现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16. 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 次监察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
17. 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18. 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6 项)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 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 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 经常研究分析分管股室、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 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年底前向党组及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 指导分管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股室单位及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 指导督促分管股室单位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8. 结合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堵塞管理漏洞。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
(三)加强日常监管。
9. 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股室单位负责人谈话 1 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10. 对分管股室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组报告。
11.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股室单位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 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3.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意见。
14.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5. 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6. 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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