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洛阳市孟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11-09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洛阳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坚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快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业发展成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一)强化“豫冷链”追溯系统推广应用。按照“应用尽用”的原则,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主体全面完成“豫冷链”企业端注册,并按要求及时录入业务追溯信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疫闭环管理。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的运输组织方式。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不得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进一步健全早研判、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发声进口冷链食品“五早”工作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监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的要求,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防疫和安全意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清洁消毒,对公众开放的场所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防食品污染风险。重点抓好进口冷链食品批发市场、批发企业、连锁经营超市、连锁经营餐饮企业、冷库等监管对象的疫情防护责任落实,指导各镇(街道)把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作为新建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疫情和食品安全防控能力。(区科工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示范引领,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创建

(四)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出的2021年度阶段目标任务。(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区建设成效。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做法、梳理阶段性成果,探索具有孟津特色的创建之路。(区政府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持续巩固拓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按照标准不降低,责任不放松的要求,抓好创建工作体制机制的长效运行,确保顺利通过省创建办组织的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七)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调整种植结构调整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农业投入品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农药利用率达到40.8%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加强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应用,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4%以上。启动实施“治违禁促提升”行动,围绕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要时段,健全协作联动机制,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系统治理,推动违禁药物问题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贩运经营者和屠宰企业,强化检打联动,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涉“瘦肉精”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可降解农膜开发推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九)加强污染粮食治理。严把政策性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本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修定我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区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对本辖区超标粮食监测预警、定点收购、专仓储存、专人保管、全程监管,并协调监督做好出库销售及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加强生产经营环节问题治理。继续开展“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问题发现率评价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到95%。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乳制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9%;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年度总体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开展“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一批食品小作坊生产技术规范,选树一批提档升级样板单位。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推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相关方责任,保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救助、医院、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食品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未成年人、老年人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清真食品牌证管理,重点治理“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区委统战部负责)

四、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十一)健全会商协作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会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判和管理能力。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坚持问题导向、数据支撑、科学评价、系统研判的原则,重点研讨可能发展为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逐步形成协调、统一、高效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防控体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做好风险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及时报告、通报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生猪、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提出防控措施意见。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区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统筹开展抽检工作,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抽检监测,将小农户纳入监测范围,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信息,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处置完成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90%;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处置完成率达到95%、按时完成率达到85%。开展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逐步提高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风险排查能力。完成国家下达的林产品质量监测批次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强化地方储备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监测,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质量检查。强化进出口食品抽检监测。针对舆情热点、突发事件和案件查办,加大专项抽检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工作,监测点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监检、监稽结合机制,探索抽检分离机制,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年底前100%实现许可网上办理、100%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已建追溯点设备维护,推进追溯点与追溯平台互联互通,督促更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平台进行注册,推动农资管理、农事操作、视频监控、产品监测等数据持续上传,让更多的农产品附带“合格证+追溯码”标识销售。探索推进县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着力打造追溯示范区,总结一批典型案例,认定一批追溯标杆企业。全面试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合格证开证主体名录库,尽快实现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衔接。开展农安信用试点,探索开展“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通过信用管理,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探索建立粮食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加强对粮食流通环节的风险监控能力。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积极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

(十四)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将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全区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科技项目,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全产业链研发体系。(区科工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快检设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双认证”步伐,推动实现全区检测全覆盖。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大对质检项目的投入力度,逐步提升检验能力、扩大检验范围,进而依法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第三方服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夯实产业安全基础。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围绕我区特色农产品,通过基地逐级申报、互查验收、省级抽查复核的方式,遴选部分产业规模较大、成熟度较高的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创建,以应用农业标准为基础,构建以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全程质量控制、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标准示范综合体,着力培育一批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打造全区标准化带动农产品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和农业标准化示范标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我区绿色食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中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区科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广“明厨亮灶”、风险分级管理,重点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人员水平。引导支持大型企业建立ISO22000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型以上企业建立以HACCP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小型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推动开展“车间革命”“货架革命”和“厨房革命”,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的产业基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快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等统一配送新模式。(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优质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提质增效,服务“开放强省”战略。(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熟悉专业的食品协管员队伍,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摸排、收集、上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相关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村(社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业户质量监管,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织密筑牢监管网络,强化基层监管基础,缓解基层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消除监管空白盲区,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和报酬发放,考核结果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40%。评定为优秀的核发报酬220元/月,合格的200元/月,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十七)加强基层农业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农业监管员、检测员队伍,选聘好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推进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利用监管平台,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服务,加快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水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八)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修订出台《洛阳市孟津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完善法规标准,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及跟踪评价等工作。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统筹做好本协作组年度任务分工和督促落实等协调工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省地方标准修订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发展、耕地保护、数字乡村等重点领域,依托科研和推广应用机构,高质量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组织标准研讨,加快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标准为梯次的高质量发展农业标准体系,有计划制修订一批“一村九园”数字化(即“数字村庄”“数字田园”“数字果园”“数字茶园”“数字菜园”“数字菌园”“数字药材”“数字花园”“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建设相关的农业农村地方行业标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标准评价认证。(区科工局负责)

(二十)健全完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措施。贯彻落实《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加强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监管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新入职监管人员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90学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积极推动县区食药环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部组建到位并独立运行;加强专业装备配备,强化技术支撑。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区公安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跨区域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严惩违法犯罪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二)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压紧靠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高度关注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和通报信息,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把保障食品安全列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政府重点督办内容。探索研究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的具体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孟津”建设,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体系,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继续完善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定期共享食品安全相关数据,推动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区委政法委、区政府食安办、区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乡镇、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社会共治。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协调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进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至少要建有一个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和一座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宣传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健康饮食、示范创建等。(区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区科协,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问题发现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工作保障。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信息公开。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完善食品安全征信平台,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专家积极参与政策法规制定、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宣教培训等相关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区政府食安办、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发挥保险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作用。(洛阳银保监分局孟津工作组、区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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