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4〕30号),并充分征求、吸收了区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办及开发区管委会意见,形成了《孟津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在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孟津区实际,拟定了《孟津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同时集中征求了镇(街道、区)及区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38家单位的意见。其中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2家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已经部分采纳,其余单位均无异议,报区司法局通过法制审核。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孟津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国控站点PM2.5浓度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6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3天以内,完成市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任务共八大类34项。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开展燃煤设施取缔、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强散煤监管;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监管;五是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持续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六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动空气质量排名进位、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七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督、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八是加强法规标准宣传,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强化法规标准宣传、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采取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实施全民行动三项保障措施。
解读单位: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解读人:丁炎炎 联系方式0379-67893385
孟政办〔2024〕21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孟津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