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孟津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更好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快扭转当前房地产市场颓势,提振房地产市场预期信心,根据《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洛政办〔2023〕60号)精神和措施,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们起草了《孟津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孟津区南区、北区城镇规划区。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突出让利消费者和服务开发企业,既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要求,又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扩大契税财政补贴范围,同时还增加了预售资金监管和金融支持相关举措。共十二条:

(一)在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方面。提出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以奖代补开展购房特惠活动、持续实行“购房补贴”等4条具体举措,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消费者,加快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速度,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回暖。

(二)在给予税费和信贷支持方面。提出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执行“认房不认贷”、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等3条具体举措,着力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住房改善性需求。

(三)在优化市场供给方面。提出支持开展代建团购、推进多元化安置、推广“带押过户”等3条具体举措,着力完善住房供应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住房解决路径。

(四)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预售监管资金使用等2条具体举措,鼓励银行对房企提供最大限度的金融支持,用好用活预售监管资金,加强资金流转,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解读人:李罗罗

联系电话:0379-67927987


孟政办〔2024〕1号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津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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