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孟政〔2023〕18号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孟津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2〕5号)、《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农〔2022〕52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了《洛阳市孟津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回收范围、回收模式、职责分工、主要措施、相关责任。内容分为个部分。

第一部分 目标任务。十四五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到2030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合理利用、规范处理。

第二部分 回收范围。全区范围内因农业、林业生产或者其它用途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塑料、玻璃、铝箔等材料制作的瓶、桶、罐、袋等。

部分 回收模式。各镇(街道)农药销售门店、镇供销社、有农药使用需求的各行政村(社区)设立回收点,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负责集中统一回收处理。

部分 职责分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农药使用需求的行政村(社区)组负责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收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负责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区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中心和各镇回收点的建立、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核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部分 主要措施。一是建立回收处理体系。二是安全无害贮运。三是推动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强源头治理。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执法。六是建立长效机制

部分 相关责任。各相关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对部门领导、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或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站(点)管理者未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建立回收台账的,由区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部分 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职责。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加强示范带动三是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多元投入四是强化督导问责,促进工作落实。

解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规范性文件:http://www.mengjin.gov.cn/html/1//2/151/161/89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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