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终止)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朝阳镇人民政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终止)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终止)

二、提交资料:

(一)死亡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丧葬补贴:

1、注销登记表

2、丧葬补助费申请表

3、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下列条件满足其一:

(1)火化证明

(2)户口注销证明+村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

5、继承人(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

6、继承人(受益人)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

7、继承人(受益人)社保卡复印件。

8、关系证明(如可以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村委出证明)(用统一模板的新死亡证明不用再提供关系证明)

(二)死亡超6个月无丧葬补贴:

1951年后出生缴过费需要退还个人账户资金的:

1、注销登记表

2、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村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

4、继承人(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

5、继承人(受益人)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

6、继承人(受益人)社保卡复印件。

7、关系证明(如可以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村委出证明)(用统一模板的新死亡证明不用再提供关系证明)

1951年以前出生的未缴费人员个人账户无资金的:

1. 注销登记表

2. 村出具的死亡证明

3. 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或户口注销证明

缴有职工等其他养老保险的:

1. 注销登记表

2.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

4.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

5. 社保卡复印件

6. 社保中心出具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可先到村(社区)或者便民大厅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表(丧葬补贴申请表),把所有需要村(社区)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的资料准备完整后再送至便民大厅。

四、办理时限:资料收取即时办结,注销(终止)办结次月15日后。

五、办理地点:朝阳镇便民服务大厅

六、咨询电话:0379-6787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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