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教人[2003]27号
①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认定资格种类相应的学历证书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指定医院的《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⑤户籍孟津区的需提供:2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非孟津区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目前在洛阳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驻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部队人事部门证明;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加体检时间、医疗机构名单、体检合格标准
上半年:2023.4.13-5.8 下半年:2023.9.28—10.12
孟津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孟津区中医院
体检合格标准:遵照执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豫教资办[2017]4号(2017年4月1日起试行)
3、认定结果:2023上半年认定通过564人,下半年认定通过72人。
4、咨询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常见问题等
咨询和监督电话:0379-67921008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遵照执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2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因证书遗失或因证书损毁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的,向我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或换证申请,本人提供补、换办证书所需材料:一是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二是本人提供人事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三是原教师资格证书;四是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五是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申请人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发或换发,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认定结论存档资料的基础上,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撰稿:宋战伟 审核:贾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