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来源:区政府办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区人民政府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参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单位,参照本通知制定目录、公示目录、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4月23日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决策时间

1

《洛阳市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稿)

区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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