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突发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来源:县政府办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信息报告工作的主动性,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工作责任。现对应急突发事项信息报送工作作如下要求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相关镇区政府和县级部门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政府,40分钟内书面报告应急突发事项信息,未经县政府审核把关前任何单位不得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报告电话为6791213867921000。县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报告信息后,要迅速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迅速安排各项处置事宜。

 

 

                               201852

(赵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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