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瑜等6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洛吉政任〔2019〕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瑜同志任吉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吉利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亚南同志任吉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武俊飞同志吉利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权同志吉利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吉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汪凤军同志吉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松涛同志任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范方勋同志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区物价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丽同志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焦少鹏同志任吉利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吉利区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王自强同志任吉利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吉利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王月灵同志任吉利区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松涛同志任吉利区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远荣同志吉利区商务局副局长、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晓鸣同志吉利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晓东同志吉利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东宝同志吉利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海莉同志任吉利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胡旭峰同志任吉利区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姜晓红同志吉利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王红果同志任吉利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宋煜炜同志任吉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吉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杜娟同志吉利区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瑞祥同志吉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兵燕同志任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河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耿同志任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西霞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权同伍同志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程晓伟同志任吉利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超同志任吉利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煜同志任吉利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鸽同志吉利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区畜牧局局长职务;
王莉侠同志任吉利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秦文君同志任吉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吉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建文同志任吉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军明同志任吉利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海霞同志任吉利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顺山同志任吉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秦艳玲同志任吉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权德宝同志任吉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海燕同志任吉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治同志任吉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长;
郭东起同志任吉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涧西所所长;
马杏利同志任吉利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权现武同志任吉利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康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海峰同志任吉利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吉利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张杰同志任吉利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常剑同志任吉利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姜锡可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利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莎莎同志任吉利区西霞院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李晓黎同志吉利区西霞院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红军同志吉利区西霞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贾红军同志吉利区康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巍同志任吉利区河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吉利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权延峰同志任吉利区河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吉利区吉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振宁同志吉利区河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武豪同志吉利区河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成刚同志任吉利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免去其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康绪涛同志吉利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吴银霞同志任吉利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波同志任吉利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涛同志任吉利区文化馆馆长;
吴清涛任吉利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吉利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双贵同志任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利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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