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郭仁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孟政任〔2019〕2号)

发布时间:2019-02-15 来源:县政府办

孟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郭仁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孟政任〔2019〕2号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中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郭仁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丁武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赵亮、王天卫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农开办副主任职务;

袁晓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张志立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许元石、习红梅(女)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浩卿(女)、张志通、徐友军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工委副主任职务;

李海新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政府金融办主任职务;

吕继波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石凤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王 翀(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觉哉、毛占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

张英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商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梅建国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徐焕文(女)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明、杨利平(女)、刘春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计委副主任职务;

孙延辉、牛稳(女)、李勇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广新局副局长职务;

宁建超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物办副主任职务;

郭欣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郭瑞恒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庆治国、任春晖(女)、郭鹏辉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沈庭林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文物办副主任职务;

李涛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陈宏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新杰、彭光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慧(女)同志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

免去申晓东同志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佳同志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利波同志县移民局局长职务;

免去和铁强同志县公务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叶松涛同志县物价办主任职务;

免去宋华民同志县服务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韦晓彦、张宏烈、任五良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献智同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晋伟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办主任职务;

免去崔宏民同志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免去姬向阳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建新同志县工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冬梅(女)同志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巧玲(女)同志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苗智贤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炜同志县文物办主任职务;

免去杨军同志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樊宏良同志县工商局小浪底工商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顺安同志县工商局专业工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晓曼(女)同志县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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