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郭仁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孟政任〔2019〕2号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中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郭仁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丁武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赵亮、王天卫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农开办副主任职务;
袁晓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张志立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许元石、习红梅(女)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浩卿(女)、张志通、徐友军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工委副主任职务;
李海新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政府金融办主任职务;
吕继波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石凤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王 翀(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觉哉、毛占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
张英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商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梅建国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徐焕文(女)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明、杨利平(女)、刘春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计委副主任职务;
孙延辉、牛稳(女)、李勇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广新局副局长职务;
宁建超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物办副主任职务;
郭欣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郭瑞恒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庆治国、任春晖(女)、郭鹏辉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沈庭林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文物办副主任职务;
李涛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陈宏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新杰、彭光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慧(女)同志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
免去申晓东同志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佳同志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利波同志县移民局局长职务;
免去和铁强同志县公务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叶松涛同志县物价办主任职务;
免去宋华民同志县服务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韦晓彦、张宏烈、任五良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献智同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晋伟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办主任职务;
免去崔宏民同志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免去姬向阳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建新同志县工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冬梅(女)同志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巧玲(女)同志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苗智贤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炜同志县文物办主任职务;
免去杨军同志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樊宏良同志县工商局小浪底工商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顺安同志县工商局专业工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晓曼(女)同志县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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