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中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天平同志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宏亮同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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