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贫困人口。
二是摸清低保人员家庭状况。利用低保年审、不定期入户走访等方式,摸清低保人员家庭状况,及时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
三是健全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确保精准救助,高效救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照现有政策执行;低保边缘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可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其他救助帮扶。
(撰稿:胡玉珍 审核:于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