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委托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9 来源:医保局

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洛阳市孟津区医疗保障局委托洛阳市孟津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按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现将行政执法委托书公示如下:

附件:行政执法委托书

 

 

洛阳市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3215

关于《行政执法委托书》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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