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坚持惠民为本 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

一是精准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对困难群众实行分类资助和动态参保机制,做到应资尽资,推动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2024年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保8194人,资助金额311.372万元。

二是持续规范困难群众救助流程。做好医疗救助对象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精准标识医疗救助对象信息,按规定落实好相应医保待遇。今年以来累计医疗救助1926人次,救助金额141.48万元。 

三是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对困难群众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服务,全面免除住院押金,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真正实现便民、惠民。今年以来累计帮扶困难群众“先诊疗后付费”755人。

四是扎实推进“一单制”即时结算。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实现困难群众在市域内就医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提高结算服务高效便捷性。截至目前,全区困难群众住院“一单制”结算982人次。(

(撰稿:孔富红 审核:郭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