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政策解读宣传折页、组织医保政策宣讲团赴各镇(街道)进行政策讲解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资助参保到位。加强同民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共享,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目前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67人,资助金额306.546万元。
直接救助到位。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2023年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8604人次,救助金额617.33万元。
(撰稿:孔富红 审核:郭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