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

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孟津区政务服务水平,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特殊人群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机制。

一、服务对象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绿色通道服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军队院校学员、残疾军人等依法优先者;

2.“老弱病残孕70 周岁以上,指单独行动不便者,指由于突发疾病无法独立完成业务申报,指残疾人士,指孕妇;

3.特别重要或时间特别紧迫的申请事项;

4.省市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孟津区“优强企业”;

5.其他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的服务对象。

二、申办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各业务专区“绿色通道”窗口、非现场拨打绿色通道热线(南区:62989789 北区:66959002)提出申请。

2.各业务专区“绿色通道”窗口收到申请后现场初审,判断是否具备“绿色通道”启动条件,一经通过,立即启动;非现场申请由热线服务人员初审,审核通过后,交由各专区“绿色通道”窗口受理。

3.对于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绿色通道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受理;属于即办事项的,应当予以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发放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补齐的全部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只缺少个别非关键性材料的,按容缺预审先行收件,允许申请人提交容缺承诺书在业务办结前补齐材料。

4.进入绿色通道的申请事项,窗口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材料把关和跟踪办理,办理完成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免费邮寄

三、保障机制

1.各专区设置专门人员负责绿色通道业务,人员须具备材料预审核能力,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为申请人提供帮办代办、咨询预约、延时服务等,特殊情况须启动上门服务方式。

2.各专区绿色通道窗口应及时关注本区域排队办理情况,遇单个窗口超过10人等待时,须立即开启潮汐窗口分流办理。

3.“绿色通道服务成效纳入《孟津区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考核办法》。

20244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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