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洛阳市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1.未经许可(备案)、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回收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3.生产销售“仿名牌”、“傍名牌”的侵权食品、掺假掺杂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篡改保质期食品;4.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5.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6.线上线下涉及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
3.信函举报:邮寄至洛阳市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准确,包括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
3.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踊跃举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对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举报,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2025年4月14日
(食品经营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