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一照多址”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洛孟市监[2021]44号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一照多址办法的通知.docx
(行政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