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1批次我辖区食品市场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省局及市局抽检工作安排,我区对孟津县白鹤镇金三角购物广场经营的豆香居红烧老抽(酿造酱油)(购进日期:2022-06-15)进行抽检,经由山东圣和振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CJ20230419076),食品名称:豆香居红烧老抽(酿造酱油);购进日期:2022-06-15;经抽样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没收不合格食品豆香居红烧老抽(酿造酱油)6瓶,没收违法所得30元。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0号)的要求,我局将对该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