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强化美容、美发、美甲、美妆(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5月18日,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靓盾1号”化妆品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暨化妆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占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局药械股股长主持会议,各所所长、以及全区115多家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局长对“靓盾1号”化妆品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动员讲话,同时强调,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对辖区内“四美”机构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四美”机构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化妆品经营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称、自行配制或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经营非法添加、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过期变质化妆品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局药械股股长李延春宣读了《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药监局“靓盾 1 号”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对孟津区开展代号为“靓盾 1 号”化妆品“四美” 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强调,此次行动分为三个重点,一是在专项行动期间要组织对“四美”机构经营者进行普法宣贯。二是要压实辖区内“四美”机构化妆品经营者责任。三是对辖区内“四美”机构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此次培训由局药械股宋朝迎授课,主要从四个方面培训,一是讲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等法规。二是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备案制度等为切入点,就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重点条款进行了讲解,为化妆品经营者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明了方法。三是对化妆品经营专营企业落实化妆品不良反应工作、不合格化妆品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时指导化妆品经营企业如何正确使用化妆品监管APP进行验货,为化妆品经营企业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提供了方法。四是对化妆品经营活动不规范现象,结合典型案例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讲解,要求“四美”机构认识产品质量追溯意义,增强法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专项培训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促进全区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发展。
(撰稿:李延春 审核:毛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