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约谈会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管,确保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有效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3月2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召开2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约谈会,对零售药店进行集中约谈,共有90家药店负责人参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传达贯彻上级及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一是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局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监管的相关要求,各零售药店要强化“哨点”监测作用,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夯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筑牢疫情防线。二是各零售药店负责人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稍微放松警惕、防范不严格,便会出现漏洞和问题。三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零售药店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对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一是零售药店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自我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药店环境消毒消杀,严格落实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工作人员外出报备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扫场所码”基本防控措施。三是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停售退烧药、止咳药和有抗病毒、退热功效的中成药,确保每位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四是严格执行购买消炎药、感冒药实名登记制度,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或健康码为“黄色”的购药顾客,要记录相关情况,立即引导其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当地社区报告,切实压实药店“前哨”预警作用。五是要求零售药店经营者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保持口罩、测温枪、消毒酒精等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稳定,不得哄抬物价,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分批分场次对剩余零售药店开展约谈。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因时因势调整防控工作内容,督促指导药店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撰稿:李延春 庄科 审核:宁建强)